根据人社部通知,自2022年度起,卫生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故此2026年固定还是为60%。
由于卫生资格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所以分数线相对固定为60分!
这是一个通用分数线,考过后的证书也在全国医疗机构通用。
但有些地区为了加强区域内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结合发展实际,制定降分/加分政策。
今年的省定合格标准尚未更新,我们将往年提供降分/加分政策的省份整理如下,同学们可以自行对照~
01 广西

①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5分。
②按照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2个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达到广西区乡镇卫生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可取得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02 黑龙江

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7分。
03 四川

①四川省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
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地区)一线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总分100分)。
04 新疆

①新疆自治区地州级及以上合格标准为各科目49分;
②自治区县级及以下、南疆地区级合格标准为各科目43分;
③南疆地区县级及以下合格标准为各科目37分。
05 陕西


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10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级职称证书。
06 浙江


①浙江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城关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
②山区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0分。对列入省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的温州市洞头区、龙港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可参照山区县标准执行。
③其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不在县〔市、区〕的城区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
07 西藏

①区直单位直属公立卫生健康机构(含驻内地办事处医院)和拉萨市直公立卫生健康机构参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均为55分。
②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直公立卫生健康机构参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均为50分。
③那曲市、阿里地区和全区县级(不含边境县)及以下卫生健康机构参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均为45分。
④全区边境县及以下公立卫生健康机构参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均为40分。
08 贵州



贵州省全国卫生资格考试省内分数线分为 Ⅰ类和Ⅱ类,Ⅰ类分数线为55分,Ⅱ类分数线为50分。
09 青海

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线为45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省级证书一般:
①仅可在省内使用,跨省之后无效;
②有条件限定。
比如:以广西55分合格标准拿到的证书只在广西区内乡镇卫生院有效,不适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不能作为申报卫生系列县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全区通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同时,部分省份规定省级合格成绩只限当年有效。若考生计划离开当地或晋升,需重新参加考试以达到国家合格线标准。
因此,我们无需对未知的结果感到忧虑。即使最终的成绩不够理想,只要符合当地的降分政策要求,同样可以获得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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